契稅計稅依據錯誤的——可以申請多繳退稅
這種情形出現於(yu) 購買(mai) 一手新建房的購房人。簡單來說,2016年5月1日全麵推行營改增後,契稅的計稅價(jia) 格為(wei) “不含增值稅成交價(jia) 格”。有的購房人可能沒有注意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是多少,或者有的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後、尚未取得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不能確定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適用11%或10%或9%稅率,或適用5%征收率)是多少的情形下,計算契稅的計稅價(jia) 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稅成交價(jia) 格”)不準確,就有可能存在多繳納了部分契稅的情況。
所以,如果您已經取得了增值稅發票,建議您查看購房發票上的不含稅“金額”和契稅完稅憑證上的計稅價(jia) 格是否一致。
如果契稅的計稅價(jia) 格>增值稅發票上的不含稅金額,則可能多繳了契稅,可向房產(chan)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請辦理退還多繳的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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