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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ge) 體(ti) 工商戶迎來重大利好!11月1日起開始施行

發布人:小諾

時間:2022-10-27 11:19

昨天一條關(guan) 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重磅新聞發布: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全文共39條,其中各項具體(ti) 扶持政策的內(nei) 容共計19條(第十一條至第二十九條),突出體(ti) 現了服務發展的立法主旨。

各項政策措施涵蓋了從(cong) 登記注冊(ce) 、年度報告、信息服務、精準幫扶、經營場所供給,到資金、財稅、金融、社保、創業(ye) 就業(ye) 、社區便民、數字化發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紓困幫扶等各個(ge) 方麵,逐項進行了規定,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是明確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基本原則。

二是完善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工作機製。國務院建立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

三是明確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方麵的職責要求。國家加強個(ge) 體(ti) 工商戶公共服務平台體(ti) 係建設。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市場主體(ti) 登記、年度報告服務、經營場所供給、資金、財稅、金融、社保、創業(ye) 就業(ye) 、社區便民服務、數字化發展、知識產(chan) 權保護、紓困幫扶等方麵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提供支持。

四是強化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履職約束,加大個(ge) 體(ti) 工商戶合法權益保護力度。

《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條例》是在原《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基礎上,結合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總體(ti) 形勢、問題困難和利益訴求製定實施的。關(guan) 於(yu) 條例的具體(ti) 內(nei) 容,相比之前有一些重大變化,小諾貼心地給大家劃個(ge) 重點:

第一  

登記注冊(ce) 和年度報告(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

這是對每戶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普適性”服務措施。《條例》對市場主體(ti) 登記機關(guan) 提供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作出了要求。在登記注冊(ce) 和年度報告方麵,兩(liang) 個(ge) 重要變化,一是可變更經營者,二是針對一些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的年度報告內(nei) 容較為(wei) 複雜、基層所負擔較重等問題,規定了改革完善個(ge) 體(ti) 工商戶年度報告製度。

在製定《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條例》過程中,很多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自己經營多年的店鋪,具有獨特的字號和良好的商譽,取得了相關(guan) 行政許可,因為(wei) 原經營者不能繼續經營,希望轉讓給他人。但是一旦注銷,這些無形資產(chan) 就將滅失,重新辦理各種手續會(hui) 增加大量成本,不利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持續經營、打造“百年老店”。為(wei) 解決(jue) 這一問題,《條例》調整了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方式,由原來的“先注銷、後成立”改為(wei) “直接向市場主體(ti) 登記機關(guan) 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這一規定便利了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權的轉讓,實現了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在成立時間、字號和相關(guan) 行政許可方麵的延續,大大簡化了手續、降低了製度性交易成本。市場監管總局將按照《條例》規定,及時調整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文書(shu) 材料規範,指導各地市場主體(ti) 登記機關(guan) 做好登記注冊(ce) 服務。

個(ge) 體(ti) 工商戶轉變為(wei) 企業(ye) 組織形式,即通常所說的“個(ge) 轉企”,是個(ge) 體(ti) 工商戶擴大經營規模、完善內(nei) 部治理結構、提升業(ye) 態的有效方式。由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和企業(ye) 在法律性質、組織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名稱管理等方麵仍存在較大差異,仍需按照目前規定,先行辦理原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注銷登記,再申請企業(ye) 設立登記。

為(wei) 了維護交易安全、保護消費者和第三方利益,《條例》對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wei) 企業(ye) 的,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即:個(ge) 體(ti) 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zhai) 權債(zhai) 務作出妥善處理,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例如,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經營過程中已售出的預付費卡券,隻要是在約定的有效期內(nei) ,無論是店鋪“出兌(dui) ”給別人還是轉變為(wei) 企業(ye) ,都應當對卡券作出妥善安排,與(yu) 後續經營者作出明確約定,禁止“新店不理舊賬”。

第二  信息服務(第十四條)

“信息不暢”是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的突出問題,這既包括對政府各項扶持政策的不了解,也包括對市場信息掌握的滯後。《條例》規定,國家加強個(ge) 體(ti) 工商戶公共服務平台體(ti) 係建設。這個(ge) 服務平台體(ti) 係並非某一個(ge) 特定的網站,也不限於(yu) 政府建設運行的平台,而是運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hui) 共享模式,整合和優(you) 化各類社會(hui) 資源,強化示範引領作用,形成覆蓋各細分行業(ye) 領域,提供貼近個(ge) 體(ti) 工商戶需求的法律政策、市場供求、招聘用工、創業(ye) 培訓、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務。 

第三  發揮個(ge) 體(ti) 勞動者協會(hui) 作用(第十五條)

個(ge) 體(ti) 勞動者協會(hui) 是個(ge) 體(ti) 工商戶、個(ge) 人獨資企業(ye) 、合夥(huo) 企業(ye) 等組織和個(ge) 人依法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hui) 團體(ti) ,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推動個(ge) 體(ti) 工商戶黨(dang) 的建設,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提供服務,維護個(ge) 體(ti) 工商戶合法權益,引導個(ge) 體(ti) 工商戶誠信自律。《條例》對個(ge) 體(ti) 勞動者協會(hui) 的法律地位和主要任務作出了規定。 

第四  平等待遇(第十六條)

個(ge) 體(ti) 工商戶規模小、話語權有限,在經營活動中容易受到來自各方麵的歧視。《條例》從(cong) 製定政策措施的角度提出禁止歧視個(ge) 體(ti) 工商戶的要求,強調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製定相關(guan) 政策措施時,應當充分聽取個(ge) 體(ti) 工商戶以及相關(guan) 行業(ye) 組織的意見,不得違反規定,在資質許可、項目申報、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方麵對個(ge) 體(ti) 工商戶製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五  分型分類培育(第十七條)

個(ge) 體(ti) 工商戶量大麵廣、情況複雜,既有養(yang) 家糊口的“小商戶”,也有頗具規模的“大個(ge) 體(ti) ”。應當針對其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采取差異化措施,加大對執著堅守、特色鮮明、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等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拔尖”扶持培養(yang) 。

第六  經營場所(第十八條)

經營場所是個(ge) 體(ti) 工商戶生存發展的必備條件,也是其經營成本的主要部分。《條例》針對大量實體(ti) 經營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的經營場所難找、租金貴等問題,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同時降低使用成本。 

第七  財稅和金融支持(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

資金對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尤為(wei) 重要。促進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需要充分發揮各類資金作用,嚴(yan) 格落實相關(guan) 財稅支持政策,不斷擴大貸款規模和覆蓋麵,多措並舉(ju) 解決(jue) 資金問題。《條例》分別從(cong) 資金、財稅、貸款三方麵對此作出了安排。 

第八  社保和就業(ye) 政策(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參與(yu) 各類社會(hui) 保險、參加職業(ye) 技能培訓,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就業(ye) 服務機構作用,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提供招聘用工服務,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及其雇員提供創業(ye) 就業(ye) 方麵的保障。 

第九  線上線下一體(ti) 化經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主要集中在批發零售、餐飲和居民服務行業(ye) ,據調查有70.3%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僅(jin) 從(cong) 事線下經營。實體(ti) 店鋪對服務城鄉(xiang) 居民日常生活至關(guan) 重要,而拓展線上經營也是扶持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的有效途徑。《條例》分別從(cong) 線下和線上兩(liang) 方麵作出了規定。首先是要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在社區從(cong) 事與(yu) 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經營活動,滿足居民生活消費需求;其次是引導和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加快數字化發展,提升線上經營能力。同時,《條例》回應了個(ge) 體(ti) 工商戶提出的入駐網絡平台經營遇到的種種問題,專(zhuan) 門規定了平台經營者的義(yi) 務。 

第十  知識產(chan) 權(第二十六條)

個(ge) 體(ti) 工商戶因其規模小、影響範圍有限,往往不重視對字號、商標、專(zhuan) 利、商業(ye) 秘密等權利的保護和運用,對其發展產(chan) 生了一定程度的製約。《條例》鼓勵和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提升知識產(chan) 權的創造運用水平,增強市場競爭(zheng) 力,同時規定國家加大對個(ge) 體(ti) 工商戶相關(guan) 權利的保護力度,提升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質量。 

十一  統籌兼顧(第二十七條)

在《條例》製定過程中有個(ge) 體(ti) 工商戶反映,個(ge) 別地方在城鄉(xiang) 建設規劃、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環境治理、產(chan) 業(ye) 升級等過程中,存在“一刀切”關(guan) 停或影響個(ge) 體(ti) 工商戶正常經營的情況。對此,《條例》專(zhuan) 門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製定實施相關(guan) 政策措施中,要充分考慮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需要和實際困難,加強引導、妥善處理、統籌兼顧,為(wei) 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創造穩定的環境的預期。 

十二  困難幫扶(第二十八條)

個(ge) 體(ti) 工商戶以個(ge) 人或家庭從(cong) 事經營活動,抗風險能力弱,在大災大難中往往是受衝(chong) 擊最大的,給予他們(men) 救助幫扶是各級政府保民生的基本職責。《條例》規定,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hui) 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個(ge) 體(ti) 工商戶,政府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紓困幫扶措施

十三  表彰獎勵(第二十九條)

改革開放以來,個(ge) 體(ti) 工商戶群體(ti) 中湧現了大量愛崗敬業(ye) 、執著堅守、誠信經營、回報社會(hui) 的先進典型。《條例》規定,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這有利於(yu) 提升個(ge) 體(ti) 經營者的榮譽感、歸屬感,為(wei) 廣大個(ge) 體(ti) 工商戶樹立榜樣。 

信息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這些變化可以說是符合大多數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期待了!要知道,截止2022年8月底,登記在冊(ce) 市場主體(ti) 達1.63億(yi) 戶,其中個(ge) 體(ti) 工商戶就有1.09億(yi) 戶,可謂是促進市場發展的主力軍(jun) 了。

既然個(ge) 體(ti) 工商戶數量如此之多,關(guan) 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財稅要點,小諾也幫您整理好了!

個(ge) 體(ti) 工商戶

稅費優(you) 惠

#1

個(ge) 體(ti) 工商戶應納稅所得不超過100萬(wan) 元部分個(ge) 人所得稅減半征收

【具體(ti) 內(nei) 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的部分,在現行優(you) 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ge) 人所得稅。

#2

個(ge) 體(ti) 工商戶減征地方“六稅兩(liang) 費”

【具體(ti) 內(nei) 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nei) 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an) 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ge) 體(ti) 工商戶,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具體(ti) 內(nei) 容】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ge) 體(ti) 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guan) 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4

個(ge) 體(ti) 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企業(ye) 社會(hui) 保險費政策

【具體(ti) 內(nei) 容】

1.困難行業(ye) 所屬企業(ye) ,可申請緩繳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工傷(shang) 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yang) 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shang) 保險費、失業(ye) 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受疫情影響嚴(yan) 重地區生產(chan) 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ye) 、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3.以個(ge) 人身份參加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ye) 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yu) 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ge) 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nei) 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個(ge) 體(ti) 工商戶

注冊(ce) 相關(guan)

一、注冊(ce) 流程:

#1

個(ge) 體(ti) 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ge) 體(ti) 攤商,需辦理名稱預先登記。在該步驟,注冊(ce) 者需在谘詢後領取並填寫(xie) 《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shu) 》,同時準備相關(guan) 材料。然後,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shu) 》及相關(guan) 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2

提交個(ge) 體(ti) 工商戶注冊(ce) 申請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材料需準備齊全。若審核通過,則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shu) 》。

#3

在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shu) 》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shu) 》上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ye) 執照。至此,個(ge) 體(ti) 工商戶注冊(ce) 基本完成。

二、所需資料:

#1

《個(ge) 體(ti) 工商戶開業(ye) 登記申請書(shu) 》(含《個(ge) 體(ti) 工商戶開業(ye) 登記申請表》、《經營者基本情況表》、《經營場所證明表》等表格),另外,對於(yu) 外來人員辦理個(ge) 體(ti) 工商戶登記的,還應提交《暫住證》複印件。

#2

《企業(ye)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shu) 》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對於(yu) 未取字號名稱的個(ge) 體(ti) 攤商,可不提交。

#3

個(ge) 體(ti) 工商戶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guan) 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個(ge) 體(ti) 工商戶

會(hui) 計要點

#1

個(ge) 體(ti) 工商戶可以不開設銀行賬戶,而由投資人個(ge) 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收付款項。而有限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銀行賬戶,且要保持資金獨立性,不可與(yu) 投資人財產(chan) 混同。

#2

符合條件的個(ge) 體(ti) 工商戶需要建賬。按照《個(ge) 體(ti) 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ge) 體(ti) 工商戶,應當設置複式賬:

 (一)注冊(ce) 資金在20萬(wan) 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e) 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e) )額在40000元以上;從(cong) 事貨物生產(chan) 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cong) 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稅務機關(guan) 確定應設置複式賬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ge) 體(ti) 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複式賬:

 (一)注冊(ce) 資金在10萬(wan) 元以上20萬(wan) 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e) 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e) )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cong) 事貨物生產(chan) 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cong) 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稅務機關(guan) 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3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投資人要承擔無限責任。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債(zhai) 務,個(ge) 人經營的,以個(ge) 人財產(chan) 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chan) 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chan) 承擔。

與(yu)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dong) 不同,個(ge) 體(ti) 工商戶的投資人對於(yu) 經營期間形成的債(zhai) 務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個(ge) 體(ti) 工商戶的經營範圍沒有特殊限製。《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第四條規定:國家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申請辦理個(ge) 體(ti) 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yu)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ye) 的,登記機關(guan) 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個(ge) 體(ti) 工商戶作為(wei) 市場經濟主體(ti) ,與(yu) 有限公司等企業(ye) 主體(ti) 的市場地位是平等的,其準入門檻在法律層麵是一致的。

個(ge) 體(ti) 工商戶

答疑解惑

#1

什麽(me) 是個(ge) 體(ti) 工商戶?

有經營能力並依照《個(ge) 體(ti) 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cong) 事工商業(ye) 經營的公民。個(ge) 體(ti) 工商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家庭。

#2

個(ge) 體(ti) 工商戶核定稅收的優(you) 勢?

個(ge) 體(ti) 工商戶享受國家稅收核定政策,與(yu) 一般企業(ye) 比較,不用繳納25%的企業(ye) 所得稅及20%分紅個(ge) 人所得稅。可開具普通發票抵扣成本或者開具專(zhuan) 用發票抵扣進項,免企業(ye) 所得稅和個(ge) 稅。為(wei) 企業(ye) 實實在在減輕稅負壓力,並且實現資金進入個(ge) 人賬戶。

#3

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籌劃實用行業(ye) 有哪些?

(1)個(ge) 體(ti) 工商戶貿易類:電子商務、互聯網銷售。
(2)個(ge) 體(ti) 工商戶服務類:信息谘詢服務、市場調查、財務谘詢、廣告設計、代理、企業(ye) 管理、企業(ye) 形象策劃。

#4

個(ge) 體(ti) 工商戶稅務檢查重點有哪些?

1.實地查驗,檢查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是否為(wei) 經營所得。

2.詢問對個(ge) 稅計算的了解程度,檢查工薪發放表,查看個(ge) 稅代扣代繳情況,以及業(ye) 主工資個(ge) 稅是否稅前扣除。

3.檢查是否有綜合所得,是否符合專(zhuan) 項扣除的條件。

4.查看相關(guan) 原始憑證,檢查收入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合理的成本費用。

個(ge) 體(ti) 工商戶被大力關(guan) 照也是有原因的

如果您是自由職業(ye) 者

新個(ge) 體(ti) 經濟人以及老板

可以考慮注冊(ce) 一家個(ge) 體(ti) 工商戶

而對許多已有公司的老板來說

另外注冊(ce) 一家個(ge) 體(ti) 工商戶

能合理合法進行稅收規劃

關(guan) 於(yu) 個(ge) 體(ti) 工商戶注冊(ce) 之類的事項

小諾已經服務過好多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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