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諾收到一條客戶谘詢:
請問自然人代開發票,怎麽(me) 辦才能避免風險?
小諾回答:
正常業(ye) 務規範代開是沒有問題的,但在實務中出現了很多不規範的代開,導致了自然人代開發票稅收風險不斷。
今天小諾幫大家整理了,這9大風險一定要注意!
風險提醒一:不能隨意選擇代開地點
自然人代開發票不要隨意到異地代開,應注意代開地點的合法性,須符合稅法的規定。自然人代開發票應該在貨物銷售地、勞務發生地、服務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隨意找個(ge) 地方就開具,否則屬於(yu) 無效憑證。
參考: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關(guan) 於(yu) 增值稅納稅地點第(三)項規定,非固定業(ye) 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guan) 補征稅款。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全麵推開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非固定業(ye) 戶應當向應稅行為(wei) 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補征稅款。其他個(ge) 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chan) ,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chan) 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guan) 申報納稅。
風險提醒二:代開應有真實業(ye) 務對應
自然人代開必須要有真實業(ye) 務,避免以“稅收籌劃”名義(yi) 通過“自然人代開發票”手段虛列成本費用、逃避繳納稅款。
風險提醒三:稅收窪地被清查
自然人代開一定要特別注意從(cong) “稅收窪地”和部分園區代開的發票的風險。稅收窪地非法外之地,過熱的地方自然很容易引起稅務局的關(guan) 注,目前稅務局針對利用新型經營模式偷逃稅款的行為(wei) ,稅務局將運用新型稽查戰法提高信息化打擊效能,以稅警MAC和IP地址技術分析,稅警聯手除虛開毒瘤。
風險提醒四:稅局對代開次數、累計額度、單票金額有監管
自然人代開的額度一定要注意真實合理,太大的代開金額稅務風險也大。山東(dong) 省電子稅務局自然人代開發票限額風險監控等功能進行了優(you) 化升級,2021年11月1日正式啟用。調整自然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功能,增加單筆最大金額、連續12個(ge) 月累計開票次數、連續12個(ge) 月累計開票金額、風險(阻斷、提醒)控製,自然人申請代開時根據開票情況,彈出相應提示或渠道阻斷信息。
風險提醒五:關(guan) 注轉變收入性質偷稅風險
自然人代開不要隨意變名代開,應真實業(ye) 務真實再現。如:很多開具發票時將“傭(yong) 金”變更為(wei) “服務費”,轉變了收入性質。
風險提醒六:找非業(ye) 務主體(ti) 代開發票屬於(yu) 虛開
自然人代開應注意代開主體(ti) 的真實性,雖是自然人代開,但是卻不是業(ye) 務提供人,而是隨便找的第三人代開,這種情況屬於(yu) 稅法中的虛開。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wei) :(一)為(wei) 他人、為(wei) 自己開具與(yu) 實際經營業(ye) 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wei) 自己開具與(yu) 實際經營業(ye) 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yu) 實際經營業(ye) 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guan) 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wan) 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wan) 元的,並處5萬(wan) 元以上50萬(wan) 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風險提醒七:代開主體(ti) 是否具備提供對應服務能力
自然人代開,應注意代開人的年齡、身份等是否具有業(ye) 務提供的能力。有的人為(wei) 了方便,隨便找親(qin) 戚朋友幫助開發發票,經常發生80多歲的老人,還在提供建築服務等明顯不合理的行為(wei) 。
風險提醒八:支付方是否已盡代扣代繳義(yi) 務,自然人代開應注意個(ge) 稅的扣繳義(yi) 務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扣繳義(yi) 務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征收個(ge) 人所得稅。代開發票單位(包括稅務機關(guan) 和接受稅務機關(guan) 委托代開發票的單位)在發票備注欄內(nei) 統一注明“個(ge) 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yi) 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yi) 務。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yi) 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guan) 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cong) 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wan) 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九條,扣繳義(yi) 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guan) 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yi) 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
風險提醒九:應注意“三流”一致
自然人代開,應注意隻代開票、卻無資金流和其他相關(guan) 業(ye) 務鏈的稅務風險。遇到這種情況,稅務局一般會(hui) 要求查賬,所以企業(ye) 和個(ge) 人需要盡量完整保存業(ye) 務發生過程中的相關(guan) 痕跡存檔,業(ye) 務做的合規才能長久。
無論是線上經營還是線下經營,一樣都是存在財務風險的,各位老板們(men) 一定不要抱有僥(jiao) 幸心理。關(guan) 於(yu) 記賬報稅裏麵的風險點,如果您拿不準的,歡迎後台谘詢。同時,星空体育综合台也已經幫助很多小微企業(ye) 主辦理過相關(guan) 服務,交給我們(men) 去做,幫您避免財稅風險。
本文鏈接: https://www.samassoc.com/article/328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